本文實例分析了jQuery事件綁定用法。分享給大家供大家參考,具體如下:
html:
<a onclick="addBtn()">addBtn</a> <div id="mDiv"> <button class="cBtn" onclick="alert(11111)">button1</button> <button class="cBtn">button2</button> <button class="cBtn">button3</button> </div>
javascript: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 function addBtn(){ $('#mDiv').append(' <button class="cBtn">button5</button>') } jQuery(function($){ //使用on代替live和delegate(live由于性能原因已經被廢棄,被delegate代替),新添加到mDiv的button依然會有綁定的事件 $('#mDiv').on('click','.cBtn',function(index, eleDom){ alert($(this).html()) }); //使用on代替bind $('.cBtn').on('click',function(){ alert($(this).html()) }) //注意: /* 1、無論使用bind、on、delegate、click(function())都是重復綁定,即綁定的同類型事件被放到一個事件隊列中,依次執行,后綁定的事件不會替換之前綁定的,對于on使用off,delegate用undelegate,bind及click使用unbind來解除綁定,例如unbind(type)傳遞為事件類型,如果不傳type則解出所有事件綁定;需要注意的是元素本身自帶的事件無法unbind(如button1) 2、要綁定自定義事件,如'open',以上函數都可以使用,但激活需要使用trigger 總結: 建議使用on函數,綁定形式為$('.myClass').on({ click:function(eleDom){ ...do someting... }, dbclick:function(eleDom){ ...do someting... } .... }) */ } </script>
一些說明:
bind(type,[data],fn) 為每個匹配元素的特定事件綁定事件處理函數
$("a").bind("click",function(){alert("ok");});
live(type,[data],fn) 給所有匹配的元素附加一個事件處理函數,即使這個元素是以后再添加進來的
$("a").live("click",function(){alert("ok");});
delegate(selector,[type],[data],fn) 指定的元素(屬于被選元素的子元素)添加一個或多個事件處理程序,并規定當這些事件發生時運行的函數
$("#container").delegate("a","click",function(){alert("ok");})
on(events,[selector],[data],fn) 在選擇元素上綁定一個或多個事件的事件處理函數
差別:
.bind()是直接綁定在元素上
.live()則是通過冒泡的方式來綁定到元素上的。更適合列表類型的,綁定到document DOM節點上。和.bind()的優勢是支持動態數據。
.delegate()則是更精確的小范圍使用事件代理,性能優于.live()
.on()則是最新的1.9版本整合了之前的三種方式的新事件綁定機制
補充:bind和live的區別
jQuery中綁定事件有三種方法:以click事件為例
(1)target.click(function(){});
(2)target.bind("click",function(){});
(3)target.live("click",function(){});
第一種方法很好理解,其實就和普通JS的用法差不多,只是少了一個on而已
第二、三種方法都是綁定事件,但是二者又有很大的不同,下面著重講解一下,因為這個如果用到jQuery的框架的話是用的挺多的,尤其要注意二者的區別。
【bind和live的區別】
live方法其實是bind方法的變種,其基本功能就同bind方法的功能是一樣的,都是為一個元素綁定某個事件,但是bind方法只能給當前存在的元素綁定事件,對于事后采用JS等方式新生成的元素無效,而live方法則正好彌補了bind方法的這個缺陷,它可以對后生成的元素也可以綁定相應的事件。那么live方法的這個特性是怎么實現的呢?下面來探討一下其實現原理。
live方法之所以能對后生成的元素也綁定相應的事件的原因歸結在“事件委托”上面,所謂“事件委托”就是指綁定在祖先元素上的事件可以在其后代元素上進行使用。live方法的處理機制就是把事件綁定在DOM樹的根節點上,而不是直接綁定在某個元素上。舉一個例子來說明:
$(".clickMe").live("click",fn); $("body").append("<div class='clickMe'>測試live方法的步驟</div>");
當我們點擊這個新增的元素時會依次發生如下步驟:
(1)生成一個click事件,傳遞給div來做處理
(2)由于沒有事件直接綁定在div上,所以事件直接冒泡到DOM樹上
(3)事件不斷冒泡,直到DOM樹的根節點上,默認情況下,根節點上就綁定了這個click事件
(4)執行由live綁定的click事件
(5)檢測綁定事件的對象是否存在,判斷是否需要繼續執行綁定的事件。檢測事件對象是通過檢測
$(event.target).closest('.clickMe')能否找到匹配的元素來實現的。
(6)通過(5)的測試,如果綁定事件的對象存在的話,就執行綁定的事件。
由于只有在事件發生的時候,live方法才會去檢測綁定事件的對象是否存在,所以live方法可以實現后來新增的元素也可實現事件的綁定。相比之下,bind會在事件在綁定階段就會判斷綁定事件的元素是否存在,而且只針對當前元素進行綁定,而不是綁定到父節點上。
根據上面的分析,live的好處真是很大,那么為什么還要使用bind方法呢?之所以jQuery要保留bind方法而不是采用live方法去替代bind,也是因為live在某些情況下是不能夠完全替代bind的。主要的不同如下:
(1)bind方法可以綁定任何JavaScript的事件,而live方法在jQuery1.3的時候只支持click, dblclick, keydown, keypress, keyup,mousedown, mousemove, mouseout, mouseover, 和 mouseup.在jQuery 1.4.1中,甚至也支持 focus 和 blue事件了(映射到更合適,并且可以冒泡的focusin和focusout上)。另外,在jQuery 1.4.1中,也能支持hover(映射到"mouseenter mouseleave")。
(2)live() 并不完全支持通過DOM遍歷的方法找到的元素。取而代之的是,應當總是在一個選擇器后面直接使用 .live()方法。
(3)當一個元素采用live方法進行事件的綁定的時候,如果想阻止事件的傳遞或冒泡,就要在函數中return false,僅僅調用stopPropagation()是無法實現阻止事件的傳遞或者冒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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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本文所述對大家jQuery程序設計有所幫助。